关于开展汉中市中小学生临创石门十三品书法展征稿活动的通知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,推动石门十三品等文化瑰宝保护和传播,守护好中华文脉,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力,引导全市中小学生传承文化遗产、弘扬中华文明,经研究,决定举办“汉中市中小学生临创石门十三品书法展”,即日起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征稿。
征稿启事
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 汉中市教育局 共青团汉中市委 汉中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汉中市少工委
承办单位: 汉中市书法家协会 汉中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汉中市学生联合会
组 委 会: 由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共同组成,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。汉中市书法家协会、汉中市青年书法家协会主席团、秘书处负责展览的具体工作。
展出时间地点
时间:拟定于2024年3月 地点:汉中市文化馆
征稿要求
(一)征稿范围。
征稿范围为汉中市在校中小学生,分设三个组:小学组、初中组、高中组。年级以2023年秋季开学所在年级为准。 (二)作品要求。 1.本次展览只收毛笔书法作品。投稿作品书体以汉隶为主,每位作者限投一件。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、退稿等事宜。 2.汉中市中小学生书法作品展秉持“尊重传统、崇尚经典”的理念,彰显中国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以临创石门十三品或与石门十三品、汉中文化相关的内容。诗、词、曲、赋、联、文等体裁不限。书写时应注意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。投稿作者须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、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。 3.投稿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,尺寸为4尺整张(高138cm,宽69cm)或4尺条幅,6尺整张(高180cm,宽96cm)或6尺条幅,对联形式的作品应粘在一张纸上。一律为竖式,不收斗方或横幅作品。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审。 4.送展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:投稿作者真实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常用通讯地址、邮编、指导老师姓名、家长联系电话(手机)、作品书体、作品名称。篆书草书作品须附释文。 5.为便于评审、装裱和展示,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,避免使用易折断、破损的纸张。本次展览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。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,来稿请勿机裱托膜,主办方对入展作品统一装裱。 6.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,严禁使用高仿、抄袭他人,投稿者应保证其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,作者自负。
其他事项
(一)按照三个组分别评奖,每组分别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,拟评选出150件作品参加展览。组委会可根据每组投稿数量及质量对每组获奖入展人数适当调整。根据入展、获奖学生数量,评出优秀指导教师10—15名、优秀组织奖5—10个。向获奖学生和“优秀指导老师”颁发荣誉证书,向获得“优秀组织奖”单位颁发奖牌。 (二)所有送展作品均不退稿,如作品印制专辑,入展作者获赠一本作品专辑。由主办方聘请专家组建本次展览评委会,坚持公平、公正评审。 (三)主办方对参展作品拥有展览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的权利。参加本次展览,均视为作者已确认并遵守上述各项规定。
送展作品报送
1.各县区教体局负责收集本县区稿件,各县区统一送稿,不接收个人寄送稿件。各县区送稿需同时报送附件2纸质版、电子版,并按附件2序号对所送稿件排序,附件1由各县区留存查档。 2.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,至2023年11月20日至27日集中收稿。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,拒收逾期投稿作品。 3.各县区收稿后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稿件统一交活动组委会,由组委会邀请我市知名书法家组成评委会进行封闭式评审。 4.组委会收稿(只接受各县区统一送稿)。
地 址:汉中市汉台区建国路34号汉上书法学校 联系人:陈 亮 13186358736
投稿须知
1.投稿请注明作者、联系方式。凡属文联及协会、社团新闻类投稿,请于活动开展两日内将文字稿件及图片发送至指定邮箱,且来稿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。凡属文学、艺术类作品投稿,请随文附上作者照片以及200字以内个人简介。 2.从“汉中文联”公众号转发稿件,请注明来源;已在其他微信公众号发布且申请原创的作品,请勿再投;“汉中文联”公众号所刊发文图如涉及侵权,请联系删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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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:张 迈 责编:饶 珺
编辑:吴 豪
编号:18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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